天津自贸区食企享受“多证合一”新福利
2020-12-16 16:01:31
来源.:中国食品报网
【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,日前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下发了 《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大“多证合一”合并事项的通知》,天津自贸区范围内企业申请《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》(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)《食品经营备案》的,纳入“多证合一”范围,企业不再需要单独办理备案。】
本报讯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,日前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下发了 《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大“多证合一”合并事项的通知》,天津自贸区范围内企业申请《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》(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)《食品经营备案》的,纳入“多证合一”范围,企业不再需要单独办理备案。
据了解,自2017年起,天津市不断扩大“多证合一”改革范围,从最初的“十五证合一”到2019年的“三十证合一”,受益企业范围不断扩大,企业开办更加便捷。此次自贸区“多证合一”改革在该市原有“三十证合一”的基础上,新增合并了《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》(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)和《食品经营备案》两项涉企证照,实现“三十二证合一”。
合并后,按照“一套材料、一表登记、一窗受理”要求,自贸区内经营范围涉及“报关单位”或“食品经营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”的企业不用再到海关和食品监管部门单独办理上述备案登记,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时系统自动将采集登记信息和备案信息,推送至相关部门,企业开办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。
(王光怀 李静)
编辑:思楠

